记住!4种情况下,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解雇!

2019-02-21 16:04

  金柚网人事资讯: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4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员工必须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在其它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不在此限。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

  适用时需注意,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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